在我国,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。在进行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以及离婚分割时,了解哪些资产必须申报以及如何分割显得尤为重要。以下是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申报和离婚分割的相关标准详解。
一、哪些资产必须申报?
工资、奖金、津贴等收入: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工资、奖金、津贴等收入均为共同财产,必须申报。
生产经营的收益: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生产经营所得的收益,如个体工商户、私营企业主的经营所得等。
知识产权的收益: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取得的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收益。
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: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继承或赠与方式取得的财产,除非赠与合同中明确约定归一方所有。
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:根据法律规定或夫妻双方约定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。
二、离婚时如何分割?
平均分割原则: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平均分割,除非有特殊情况。
特殊情况下的分割:
- 一方有重大过错:如出轨、家庭暴力等,法院可判决多分或不分财产。
- 子女抚养权:若子女由一方抚养,法院可判决多分财产。
- 财产价值差异:若财产价值存在较大差异,法院可判决按比例分割。
财产分割方式:
- 实物分割:将共同财产实物分割为若干份,分别归夫妻双方所有。
- 折价分割:将共同财产折价,由一方支付另一方的折价款。
- 变卖分割:将共同财产变卖,所得款项平均分割。
三、标准详解
工资、奖金、津贴等收入: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工资、奖金、津贴等收入,以银行流水、工资条、奖金发放通知等证据为准。
生产经营的收益:以财务报表、审计报告等证据为准。
知识产权的收益:以授权使用合同、收益分配协议等证据为准。
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:以遗嘱、赠与合同等证据为准。
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:根据法律规定或夫妻双方约定,如共有房屋、车辆等。
在离婚分割财产时,双方应本着公平、合理、自愿的原则进行协商。若协商不成,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由法院依法判决。
